公司名稱是任何一家公司注冊前都需要先準備好的,并且還需要提交進行核準。只有核準通過的公司名稱才能用來注冊公司。那么,對于名稱的要求,到底都有哪些呢?對此,下面就來詳細講一下。
注冊深圳公司對于名稱的要求有哪些?根據《公司法》的規(guī)定:
1.公司名稱必須用簡體中文作為注冊公司的名稱。
2.注冊公司名稱不能使用繁體字,特殊情形則特殊處理。
3.公司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(guī)范的漢字,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數字。
4.在工商登記領域,不得與已登記的同一行業(yè)的公司名稱相同或相似。
5.名稱中選擇的字號必須由至少兩個單詞組成,且行政區(qū)劃名稱不能用作企業(yè)字號。
同時,企業(yè)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:
1.有損于國家、社會公共利益的。
2.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。
3.外國國家(地區(qū))名稱、國際組織名稱。
4.政黨名稱、黨政軍機關名稱、群眾組織名稱、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。
5.漢語拼音字母(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)、數字。
當然,雖然注冊公司對于名稱的要求看起來很多,實際上也沒有那么復雜。在注冊的時候,可以多準被幾個名稱,同時提交審核,基本上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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